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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饮用水采购文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30 点击数: 【字体:


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饮用水采购文件.docx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XGXX2021-1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

                采购内容:饮用水

       别:服务

 

 

 

 

 

 

 

 

 

 

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

○二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4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8

第四章、磋商采购内容 30

第五章、评分标准 33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磋商邀请函

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就所需的饮用水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XGXX2021-1

二、采购内容:饮用水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人民币)

备注

1

桶装水

30元/人每学期


瓶装水

36元/箱

550ml*24瓶

小桶水

30元/箱

4.5L*2瓶

服务期限:2021年2月21日-2021年8月31日;

四、磋商采购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在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须向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磋商采购文件接受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218日,每日9:00-11:3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磋商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2- 67607288-908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飘9号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21913:30-14: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21914: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121914:00整(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

十三、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公告期: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

 

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

2021129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1. 说明

1.1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组织的采购活动。

1.2 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 本磋商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

2. 词语释义

2.1 磋商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

2.2 磋商供应商: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响应: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采购单位发布的磋商采购文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磋商的行为。

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 货物:系指乙方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 服务:系指本次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9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0 天:日历日。

2.11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5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6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无;

5.磋商供应商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6.磋商费用

6.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7.联合磋商

7.1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8. 磋商采购文件

8.1 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磋商响应单位应仔细检查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磋商响应单位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磋商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8.2 磋商采购文件及其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获得的,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对磋商采购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9. 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9.1磋商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磋商响应单位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采购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9.2为使磋商响应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磋商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

9.3 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纸质内容为准。

10. 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10.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磋商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磋商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10.2 磋商采购单位对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每一磋商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

10.3 为使磋商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磋商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磋商供应商。

10.4 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采购文件、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 磋商采购文件答疑

11.1 磋商文件答疑包括磋商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磋商供应商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磋商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由于答疑而产生的对磋商采购文件内容的修改,由磋商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

11.2 勘察现场:

11.2.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磋商响应单位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成交单位自己承担。

11.2.2磋商采购单位向磋商响应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磋商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磋商采购单位可利用的资料。磋商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2.3 经磋商采购单位允许,磋商响应单位可为勘察目的进入磋商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磋商响应单位不得因此使磋商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磋商响应单位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1.2.4磋商响应单位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响应的直接资料。磋商响应单位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磋商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11.3磋商答疑包括磋商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磋商响应单位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磋商答疑而产生的对磋商采购文件内容的澄清或者修改,由磋商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

12.提示与要求

12.1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2.2 无论是否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都应将磋商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3. 磋商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3.1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2 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磋商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磋商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4.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一(报价部分):

14.1.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见附件1) ;

14.1.2 磋商响应函(见附件2);

14.1.3 磋商报价表(见附件3);

14.2 响应文件二(资格及技术部分):

14.2.1 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2.2 磋商响应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14.2.3 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2.4 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3.2.5磋商响应单位一般资格条件;

14.2.6服务要求条款偏离表(见附件4);

14.2.7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5);

14.2.8项目服务方案说明(见附件6);

14.2.9服务要求承诺书(见附件7);

14.2.10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见附件8);

14.2.11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见附件9);

13.2.12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的配备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0);

14.2.13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4.2.14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见附件11) ;

14.2.15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14.2.15.1 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注:1、磋商响应单位按上述14.1.1—14.2.13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响应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是否非实质性响应。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响应。已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14.3 磋商响应文件由14.1、14.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14.4磋商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磋商供应商磋商保证金退回账号资料(包含“开户行名称”、“账号”、“开户名(即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

15.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5.1磋商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应共同装订成册。

16. 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表》中的报价包括在提供供水服务期内需要的所有饮用水、饮水机、辅助材料、维护、人工、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质保、专利技术、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磋商报价为最后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磋商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响应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6.2 响应报价编制要求

16.2.1根据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及有关资料单独编制相关项目实施的磋商报价并汇总填入《磋商报价表》;

16.2.2磋商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要求分采购单元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单元,也可以投全部采购单元,但各采购单元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6.2.3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16.2.4响应文件中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6.3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7.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

18. 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8.1自磋商当日起45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8.2在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但磋商保证金不会不予退还。

19.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磋商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9.3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20.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0.1磋商供应商应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含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磋商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印章。

20.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磋商采购单位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

21. 截止时间

21.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地点。

21.2磋商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1.3 在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21.4至响应截止时间止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三家的,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有权宣布本次采购流标。

22.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磋商采购单位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收到该撤回的书面通知。磋商供应商的原磋商响应文件磋商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

22.2 磋商供应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磋商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22.3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应以书面的形式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磋商采购单位。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磋商采购单位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22.4磋商开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3.磋商程序

23.1磋商采购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活动。磋商活动由磋商采购人、响应单位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3.2参加磋商的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活动。

23.3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23.4响应单位按照供应商签到表的顺序决定磋商顺序,并按顺序分别进行磋商。

23.5评审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23.6 供应商代表接受评审小组提问;

23.7 进行价格商讨、服务商讨、商务条款商讨;

23.8 供应商最终填写总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填写承诺函;

23.9 评审小组经过与供应商一轮的磋商根据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进行综合评定。

23.10 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24.评审小组

24.1 评审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组成。

24.2 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4.2.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4.2.2 可以要求响应单位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4.2.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4.2.4 向磋商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

24.3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4.3.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4.3.2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3.3 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响应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

24.3.4 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24.3.5 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4.3.6 配合磋商采购单位答复响应单位提出的质疑。

25.评审内容的保密

25.1 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响应单位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5.2 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单位对磋商采购单位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5.3 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响应单位进行联系。

26.对响应文件初审

26.1 开始磋商后,评审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评审小组认为在磋商承诺函中无法修正的则有权将其拒绝:

26.1.1 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

26.1.2 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26.1.3 与磋商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

26.1.4 磋商供应商拒绝修正错误;

26.1.5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6.1.6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26.1.7 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6.1.8 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

26.2 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6.2.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2.2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处理,该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成交;

26.2.3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2.4 响应单位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7.磋商承诺

27.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响应单位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27.2有关澄清的答复采用现场书写承诺书的形式,该承诺书应有响应单位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7.3磋商响应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响应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

28.采购失败

28.1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宣布采购失败:

28.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8.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9.1评审小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9.2 评价和比较采用第六章评分方法(评委综合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即在全部满足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严格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响应单位所提供设计方案的先进性、可靠性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9.2.1 服务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

29.2.2 响应单位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30.成交单位的确认

30.1评审小组根据响应单位资格审查情况,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磋商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单位。

30.2 经评评审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单位后,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工业园区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各响应单位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应在成交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 磋商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响应单位。确定为成交的响应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1.2在合同签订之前,如发现成交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此情况上报给采购单位,根据采购单位的处理形式进行必要处理,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在采购文件有效期内另行评定成交单位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2.成交通知书

32.1 确定出成交单位后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磋商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响应单位其响应被接受。在成交通知书中给出成交单位的成交标价、交货时间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32.2 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 磋商采购单位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33.合同的签订

33.1 成交单位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处理。

33.2 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

34.未尽事宜

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2、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在提供供水服务期内需要的所有饮用水、饮水机、辅助材料、维护、人工、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质保、专利技术、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磋商报价为最后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磋商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响应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磋商开始后 四十五 天。

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 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 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9、 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11、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3、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表

 

                                                                       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单位

报价

饮用水品牌

备注

1

桶装水

         元/人每学期



2

瓶装水

          元/箱



 

注:报价包括在提供供水服务期内需要的所有饮用水、饮水机、辅助材料、维护、人工、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质保、专利技术、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磋商报价为最后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磋商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响应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4、服务要求条款偏离表

 

服务要求条款偏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要求

响应要求

偏离/响应

说明



































































注:1、供应商应对照谈判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等,所响应的物与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声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响应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6、项目服务方案说明

 

项目服务方案说明

提示:

1、磋商响应单位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服务方案进行说明与描述。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7、服务要求承诺书

 

服务要求承诺书

序号

服务内容

期限(时间)

备注

1

饮用水送达



2

服务响应



3

到达现场







 

注:1.上述1、2、3条请明确期限(服务=“序号1”+“序号2” +“序号3”);

2.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

3.如有其它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9、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

 

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9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3年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0、针对本项目的配备人员一览表

 

针对本项目的配备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从事工作

备注

工作年限

工作领域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1、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

 

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时间

业主单位

备注

1





2





3





4





5





6




















附: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四章、磋商采购内容


磋商采购内容

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就所需饮用水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

一、采购编号:XGXX2021-1

二、采购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人民币)

备注

1

桶装水

30元/人每学期


瓶装水

36元/箱

550ml*24瓶

小桶水

30元/箱

4.5L*2瓶

服务期限:2021年2月21日-2021年8月31日;

三、采购内容:

1、概述:

为保证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及时和更好的服务于校学生及教职员工,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安全、健康和卫生,保证学生及教职员工在校饮水的便利,对桶装(瓶装)饮用水进行采购并进行必要的管理。

2、采购要求说明:

2.1响应单位提供的桶装(瓶装)饮用水必须是国家批准的,规格为18.9升/桶,提供的瓶装水必须是国家批准的,规格为:550ML/瓶;提供的小桶水必须是国家批准的,规格为:4.5L/

2.2成交单位为学校免费提供饮水机, 保证学生及教职员工在校有足够的饮水机使用;

2.3响应单位应无偿为学校提供饮水机,提供的饮水机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响应单位需提供饮水机生产单位的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有效的国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饮用水必须有QS标志。饮水机如出现任何问题应在接到采购单位电话的 2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解决饮水机问题,若出现维修后不能继续使用的饮水机应在 1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饮水机的更换及维修相关费用响应单位应计入报价中,在后期服务期间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2.4成交单位负责学校所有饮水机的维护、清洗、消毒工作,保证至少每两周对学校所有饮水机清洗消毒一次,清洗人员需具有健康证明,成交后,成交单位须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至采购单位。响应单位每月需提供一份饮用水监测报告。因饮用水质量不合格或因清洗人员清洗不达标而出现问题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采购单位无关,且采购单位保留追诉成交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2.5响应单位对饮水机进行消毒所使用的消毒液须具备消毒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消毒期间使用的任何辅助材料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2.6成交单位在供水合同签订后不得转让他人,如经查实,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2.7响应单位需较强的配送能力,并配备专人负责送水、运输、交接,专业服务人员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保证在学校有需求时,随时配送桶装(瓶装)饮用水。送水人员须具备健康证明材料,成交后,成交单位须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至采购单位。送水人员在送水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由成交单位承担,一切任何责任与采购单位无关,采购单位保留追诉成交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2.8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或会议等特殊事宜,成交单位须积极配合给采购单位供水,如不能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给采购单位造成任何损失将由成交单位承担,对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单位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同时采购单位保留追诉成交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服务费、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响应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服务期限:2021年2月21日-2021年8月31日

注:服务期限内,根据采购单位实际要求,成交单位应随时提供桶装(瓶装)饮用水,成交单位须在采购单位提出需求的4小时内将桶装(瓶装)饮用水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更换,成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拖延送货时间,如出现不提供或拖延送货时间,采购单位有权扣除成交单位成交金额2%,若出现两次及以上的不提供,采购单位可自行采购,并在成交单位应付金额中扣除相应费用,且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3、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内)。

4、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学期实际学生人数、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在每个结算周期的下个月的15日之前,采购单位根据相关扣费事项,扣除相应费用后,在成交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发票后由采购方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期最终费用(根据相关扣费事项,扣除相应费用后)的100%。

成交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A、合格销售发票;

B、送货凭证;

5、伴随服务:按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和磋商采购文件执行。

6、售后服务:对于在服务期内出现的问题,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 2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饮用水配送或饮水机维修、维护等存在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一切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章、评分标准

 


一、评审办法

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基准分(10分)

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预算的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无效磋商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成交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

(二)技术分值(90分)

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持有有效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当年度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月度水质检验合格报告,得5分,否则不得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5分)

2、生产厂家在苏州市设厂(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得5分,不提供材料不得分。(5分)

3、生产厂家在苏州市内有专业桶装水销售点(不兼营),50个及以上得5分,30个及以上50个以下得3分,10个及以上30个以下得2分,10个以下得1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销售点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提不得分。(5分)

4、投标人或生产厂家使用的水桶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循环使用的桶是凹底桶,由进口食品级聚碳酸酯(PC)材料制成,得5分,否则不得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5分)

5、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较强的包装(桶装)饮用水生产能力,可达到每小时桶装水产量在1000桶以上,得5分,否则不得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5分)

6、桶装水品牌为市级名牌产品(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得10分,否则不得分。(10分)

7、投标人或生产厂家经营年限5年以上者,得5分,否则不得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5分)

8、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苏州学校客户,且苏州学校客户数量30所及以上,得25分,否则不得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25分)

9、饮水服务方案。优得10-15分,良得5-9分,差得1-4分。(15分)

10、所投产品参加苏州市公益性活动赞助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10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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